一、总则
1. 为规范战队管理,维护队内秩序,提升团队凝聚力,保障所有成员的游戏体验,特制定本条例。
2. 本条例适用于战队全体成员,包括队长、副队长、管理员及普通成员,人人平等,无特权例外。
3. 处罚执行以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为原则,注重教育与惩戒结合,鼓励成员自觉遵守战队规则。
4. 管理员负责违规行为的监督、核实与处罚执行,处罚结果需在队内公告栏公示,接受全体成员监督。
二、具体违规行为及处罚标准
(一)活跃度违规
1. 长期不活跃:连续7天未登录游戏或未参与任何战队互动(含战队赛、组队猎场/塔防、战队任务等),首次警告并私信提醒;警告后3天内仍无活跃记录,降为预备成员(取消战队仓库使用权限);连续15天无活跃,直接移出战队(移出前24小时再次私信通知,无回应则执行)。
2. 恶意刷活跃:通过挂机、消极游戏等方式虚假提升活跃度,影响战队整体氛围,首次警告并扣除当月战队贡献100点;再次违规,禁赛3天(禁止参与战队组织的所有活动);第三次违规,移出战队。
(二)战队活动违规
1. 无故缺席:报名参与战队赛、集体刷本、活动任务等集体活动后,无正当理由缺席且未提前2小时告知管理员,首次警告;每月累计缺席2次,禁赛2天;累计缺席3次及以上,降为预备成员,当月无战队福利。
2. 活动消极参与:参与战队活动时挂机、划水、不听从指挥,或故意拖慢活动进度(如猎场故意引怪致队友团灭、塔防不摆陷阱),首次警告并要求当场改正;再次违规,中止本次活动参与资格,扣除战队贡献50点;屡教不改者,移出战队。
3. 擅自退队:战队赛、集体活动进行中,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游戏或退队,直接禁赛5天,扣除当月全部战队贡献;情节严重(如导致战队赛失利、活动中断),直接移出战队,且3个月内不接受重新加入。
(三)队内行为违规
1. 言语冲突:在队内聊天频道、语音频道进行辱骂、诽谤、嘲讽、威胁其他成员,或散布不实信息挑起矛盾,首次警告并公开道歉;再次违规,禁言3天(禁止在队内所有渠道发言);累计3次及以上,移出战队。
2. 恶意捣乱:故意干扰队友游戏(如爆破模式卖队友、猎场抢怪抢道具、塔防乱摆陷阱堵路),经2名及以上成员举证确认,首次警告并赔偿队友相应损失(如道具、时间成本);再次违规,禁赛3天;情节严重者,直接移出战队。
3. 泄露战队信息:擅自泄露战队内部公告、活动计划、成员隐私(如账号信息、联系方式)等,给战队或成员造成影响,直接禁赛7天并降为预备成员;若造成严重损失(如战队赛战术泄露导致失利),移出战队且永久不接受重新加入。
(四)游戏行为违规
1. 使用违规程序:在游戏中使用任何辅助程序、修改器,或宣传此类程序,一经发现,立即移出战队,且永不录用;若因该行为导致战队声誉受损,将向官方举报其账号。
2. 账号违规:账号因作弊、欺诈等行为被官方封号,或在游戏中冒充GM、官方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,直接移出战队,不接受任何申诉。
3. 恶意毁号:借用战队成员账号后,进行删道具、毁战绩等恶意操作,经核实确认,立即移出战队,公开其行为并协助受害者向官方申诉;情节严重者,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(五)战队仓库违规
1. 乱拿滥用:未经允许擅自领取战队仓库内的稀有道具、高价值武器,或领取后故意损坏、丢弃,首次警告并要求归还(无法归还则赔偿相应损失);再次违规,取消战队仓库使用权限15天;累计3次,移出战队。
2. 恶意囤积:领取超出自身使用需求的道具,导致其他成员无法领取,经提醒后未及时归还,警告并强制收回多余道具;再次违规,取消仓库使用权限7天。
三、处罚执行流程
1. 举报与核实:成员发现违规行为后,可向管理员提交举报,需附带截图、录音等有效证据;管理员接到举报后,24小时内完成核实,确认违规事实。
2. 处罚通知:核实违规后,管理员需通过私信告知违规成员具体违规行为、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,允许其进行陈述和申辩。
3. 公示与执行:处罚决定生效后,需在队内公告栏公示(公示内容包括违规成员昵称、违规行为、处罚措施、执行时间),同时执行相应处罚。
4. 处罚撤销:若违规成员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无违规,或在处罚期间积极改正、表现优异(如主动参与战队活动、协助管理维护队内秩序),经管理员集体商议同意,可提前撤销部分处罚(如禁赛、仓库权限限制)。
四、申诉机制
1. 违规成员对处罚结果有异议,可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2小时内,向队长提交申诉,需附带相关证据证明自身情况。
2. 队长接到申诉后,需联合2名以上管理员组成申诉审核小组,在24小时内完成复核,复核结果需书面告知申诉成员及原处罚执行管理员。
3. 复核确认处罚有误的,立即撤销处罚并公开道歉,恢复成员相应权限;复核确认处罚无误的,维持原处罚决定,申诉成员需服从最终结果。
五、附则
1. 本条例未尽事宜,由队长和管理员集体商议补充,补充条款需公示3天,无异议后生效。
2. 战队成员需自觉学习并遵守本条例,积极配合管理员的管理工作,共同维护战队良好氛围。
3. 本条例自公示之日起正式执行,原有战队管理规则与本条例冲突的,以本条例为准。
1. 为规范战队管理,维护队内秩序,提升团队凝聚力,保障所有成员的游戏体验,特制定本条例。
2. 本条例适用于战队全体成员,包括队长、副队长、管理员及普通成员,人人平等,无特权例外。
3. 处罚执行以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为原则,注重教育与惩戒结合,鼓励成员自觉遵守战队规则。
4. 管理员负责违规行为的监督、核实与处罚执行,处罚结果需在队内公告栏公示,接受全体成员监督。
二、具体违规行为及处罚标准
(一)活跃度违规
1. 长期不活跃:连续7天未登录游戏或未参与任何战队互动(含战队赛、组队猎场/塔防、战队任务等),首次警告并私信提醒;警告后3天内仍无活跃记录,降为预备成员(取消战队仓库使用权限);连续15天无活跃,直接移出战队(移出前24小时再次私信通知,无回应则执行)。
2. 恶意刷活跃:通过挂机、消极游戏等方式虚假提升活跃度,影响战队整体氛围,首次警告并扣除当月战队贡献100点;再次违规,禁赛3天(禁止参与战队组织的所有活动);第三次违规,移出战队。
(二)战队活动违规
1. 无故缺席:报名参与战队赛、集体刷本、活动任务等集体活动后,无正当理由缺席且未提前2小时告知管理员,首次警告;每月累计缺席2次,禁赛2天;累计缺席3次及以上,降为预备成员,当月无战队福利。
2. 活动消极参与:参与战队活动时挂机、划水、不听从指挥,或故意拖慢活动进度(如猎场故意引怪致队友团灭、塔防不摆陷阱),首次警告并要求当场改正;再次违规,中止本次活动参与资格,扣除战队贡献50点;屡教不改者,移出战队。
3. 擅自退队:战队赛、集体活动进行中,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游戏或退队,直接禁赛5天,扣除当月全部战队贡献;情节严重(如导致战队赛失利、活动中断),直接移出战队,且3个月内不接受重新加入。
(三)队内行为违规
1. 言语冲突:在队内聊天频道、语音频道进行辱骂、诽谤、嘲讽、威胁其他成员,或散布不实信息挑起矛盾,首次警告并公开道歉;再次违规,禁言3天(禁止在队内所有渠道发言);累计3次及以上,移出战队。
2. 恶意捣乱:故意干扰队友游戏(如爆破模式卖队友、猎场抢怪抢道具、塔防乱摆陷阱堵路),经2名及以上成员举证确认,首次警告并赔偿队友相应损失(如道具、时间成本);再次违规,禁赛3天;情节严重者,直接移出战队。
3. 泄露战队信息:擅自泄露战队内部公告、活动计划、成员隐私(如账号信息、联系方式)等,给战队或成员造成影响,直接禁赛7天并降为预备成员;若造成严重损失(如战队赛战术泄露导致失利),移出战队且永久不接受重新加入。
(四)游戏行为违规
1. 使用违规程序:在游戏中使用任何辅助程序、修改器,或宣传此类程序,一经发现,立即移出战队,且永不录用;若因该行为导致战队声誉受损,将向官方举报其账号。
2. 账号违规:账号因作弊、欺诈等行为被官方封号,或在游戏中冒充GM、官方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,直接移出战队,不接受任何申诉。
3. 恶意毁号:借用战队成员账号后,进行删道具、毁战绩等恶意操作,经核实确认,立即移出战队,公开其行为并协助受害者向官方申诉;情节严重者,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(五)战队仓库违规
1. 乱拿滥用:未经允许擅自领取战队仓库内的稀有道具、高价值武器,或领取后故意损坏、丢弃,首次警告并要求归还(无法归还则赔偿相应损失);再次违规,取消战队仓库使用权限15天;累计3次,移出战队。
2. 恶意囤积:领取超出自身使用需求的道具,导致其他成员无法领取,经提醒后未及时归还,警告并强制收回多余道具;再次违规,取消仓库使用权限7天。
三、处罚执行流程
1. 举报与核实:成员发现违规行为后,可向管理员提交举报,需附带截图、录音等有效证据;管理员接到举报后,24小时内完成核实,确认违规事实。
2. 处罚通知:核实违规后,管理员需通过私信告知违规成员具体违规行为、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,允许其进行陈述和申辩。
3. 公示与执行:处罚决定生效后,需在队内公告栏公示(公示内容包括违规成员昵称、违规行为、处罚措施、执行时间),同时执行相应处罚。
4. 处罚撤销:若违规成员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无违规,或在处罚期间积极改正、表现优异(如主动参与战队活动、协助管理维护队内秩序),经管理员集体商议同意,可提前撤销部分处罚(如禁赛、仓库权限限制)。
四、申诉机制
1. 违规成员对处罚结果有异议,可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2小时内,向队长提交申诉,需附带相关证据证明自身情况。
2. 队长接到申诉后,需联合2名以上管理员组成申诉审核小组,在24小时内完成复核,复核结果需书面告知申诉成员及原处罚执行管理员。
3. 复核确认处罚有误的,立即撤销处罚并公开道歉,恢复成员相应权限;复核确认处罚无误的,维持原处罚决定,申诉成员需服从最终结果。
五、附则
1. 本条例未尽事宜,由队长和管理员集体商议补充,补充条款需公示3天,无异议后生效。
2. 战队成员需自觉学习并遵守本条例,积极配合管理员的管理工作,共同维护战队良好氛围。
3. 本条例自公示之日起正式执行,原有战队管理规则与本条例冲突的,以本条例为准。

